根据仲裁规定及经济仲裁法实际案例,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仲裁机构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仲裁,仲裁结果必须依法依规。
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