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具体包括四种: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3、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果评定的材料不足或者是未到评定时机,法医呢暂时不予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