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