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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窜犯罪团伙案件如何认定和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8-12 19:44 标签: 流窜 犯罪团伙 案件 认定 处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凡三人以上经常纠结在一起进行流窜犯罪活动的,为流窜犯罪团伙。对流窜犯罪团伙,只要符合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那么就按照犯罪集团处理,不符合犯罪集团特征的按共同犯罪处理。

对于只这个抓获了流窜犯罪团伙的一部分案犯,短期内不能将全部案犯抓获归案的案件,可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据,分清罪责,对已抓获的罪犯该逮捕逮捕。

该起诉起诉、该判刑的案犯,要先行批捕、起诉、审判。那么对这个在逃的案犯,待抓获以后可以依法这个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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