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一般在老人六十周岁开始。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义务。
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