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劳动者不宜从事的工作如下: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指比较重的体力劳动。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