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如果需要审验,应当在所处于的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