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形式包括:
1、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人大代表或各级人大常委会反映行使。
2、信访举报制度,通过电话、信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舆论监督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监督。
4、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