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7月1日起参加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387元,上限为19935元。
二、2018年7月1日起参加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87元,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