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2、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3、抵押人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