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