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所保护的不仅是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凡是合理进入安全保障义务人所管控的特定场所的人均是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