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的报销范围:
一、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