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
(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6)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7)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8)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9)商标异议费:500元;
(10)变更费:250元;
(11)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12)撤销商标费: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150元。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