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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生育险报销标准

劳动工伤 2020-08-31 09:51 标签: 社保 生育险 报销 标准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成都生育保险参保人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则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等费用)。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剖宫流产: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流产: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流产:l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剖宫流产: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流产:1000元;

3、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男职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除了需满足报销条件外,其配偶应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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