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也不能撤回。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法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前两种属于绝对无效情形,没有任何阻却事由,后两种属于相对无效情形。
不论是哪种情形的无效,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法院审理后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审理不适用于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可以提出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