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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残值补偿

建筑工程 2020-08-26 11:23 标签: 不予 认定 建筑面积 残值 补偿

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以下几种情形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1、私房中的阁楼,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2、未经登记的房屋但是有房屋建造批准文件的,但未记载建筑面积的,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建造批准范围的搭建部位,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3、未经登记的房屋无批准文件的,不予认定建筑面积;已经登记的房屋,在产权证记载以外的搭建面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上述规定中,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给予建筑物残值补偿,但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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