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
(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病退。
职工办理病退,要准备以下材料:职工身份证、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2、 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
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