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子所有权人登记为丈夫的名字,所以,房子是规丈夫所有的,丈夫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若妻子想拿该房产作抵押的,应当经过房产所有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1.《物权法》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