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户口书面首先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及相关的材料,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