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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以证据不足反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一个月了公安局补充不上去了改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8-13 08:42 标签: 检查院 证据 不足 公安局 补充 侦查 一个月 上去

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返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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