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征地补偿土地出让金的区别是什么

征地拆迁 2020-08-26 11:23 标签: 征地补偿土地出让金 区别

征地补偿土地出让金的区别是:

1.土地补偿金是政府征收土地时给使用土地的集体或农民的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出让人)向土地受让方(用地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款。

2.前者是政府征收土地,后者是政府出让土地。

相关的法律规定:

(1)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规定有: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关于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的法律规定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