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2)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
(3)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
(4)组织调查;
(5)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