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的买卖:
1.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未取得产权证书,仅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回迁房,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所以,不能进行买卖。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