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 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