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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撤诉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诉讼 2020-08-26 10:05 标签: 民事诉讼 撤诉 时间 规定

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2、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审中申请撤诉在程序上视为未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原告仍有权再次起诉,不违反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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