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物品违法。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