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收养亲戚家的孩子。
《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生父母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可以被收养。
《收养法》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收养亲戚家的孩子,且收养程序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