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是否规避法律、逃避债务。
2、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3、是否存在违法性。
4、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5、是否具有强制力。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