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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孩子在学校跑闹受伤谁负责

损害赔偿 2020-08-26 12:16 标签: 孩子 学校 跑闹 受伤 负责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证明责任在学生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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