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审批手续:
1、书面申请;
2、国家或省、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4、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发改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