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征地的形式如下:
一、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
二、地方政府缺位:企业违法占地。
三、地方政府错位: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三条,“受让人依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