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
(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向人民法院提供。
(3)需法院审查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