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节:
⑴入户抢劫;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⑺持枪抢劫的;
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规定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