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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

征地拆迁 2020-08-26 12:16 标签: 国有土地使用证 效力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意味着物权的完整,使房地产的转让发生效力等。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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