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诉讼程序严重错误的,二审会要求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第四项,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