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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房产纠纷 2020-08-25 09:27 标签: 判断 开发商 欺诈行为

在商品房市场中,开发商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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