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童工有以下现状:
1、个别国营企业违反有关法令,非法招收未满16岁的儿童,从事手工操作或简单机械操作。
2、一部分私营企业者唯利是图,将童工当成易管理、剩余价值高的廉价劳动力,大量非法雇用童工,恶劣的劳动环境,长时间的繁重劳动,严重危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