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一般程序:
1、写诉状。
2、立案。
3、开庭。
4、判决。
5、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