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2)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
(3)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