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因保护他人自己利益受损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20-08-26 11:23 标签: 民法 总则 规定 保护 利益 受损

《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救助,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及出现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下,为保护他人利益而实施的紧急行为。行为人帮助他人抵御危机、承重风险采取的防范或降低损失的方法。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