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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

征地拆迁 2020-08-26 12:16 标签: 撤销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步骤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

3、报批;

4、下达收回决定书;

5、注销登记;

6、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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