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因受贿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会加重处罚,直至开除党籍。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因受贿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