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也屡见不鲜,对于此类案件,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
发生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体现为:
一、出借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
二、出借不能上路行驶车辆的;
三、出借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借车辆不符的;
四、将车辆借与醉驾、毒驾等不符合安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所有人有以上情形的,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请各位车主朋友予以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