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哪些 哪些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辩护 2020-08-13 23:16 标签: 刑法 规定 刑罚 情形 免予 刑事 处罚

《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有:

(一)主刑: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以下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

1.犯罪情节轻微,只有犯罪性质不严重,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大,同时又具有免予处罚情节的,才能宣告免除处罚。

2. 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只是不进行刑罚的惩罚,而并非不惩罚,因而与有罪必罚的原则并不矛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