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出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些出资方式均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且属于公民合法所有财产之一,符合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对于遗产范围的规定,因此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在公民死亡时,其所有合法财产都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公民的合法才拆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几种: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