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的,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出具给劳动者,用于解除合同的,离职证明是在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