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则违章处罚标准如下: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等等,一次记12分;
2、逆向行驶的、饮酒后驾驶车辆的、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等等,一次记6分;
3、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等等,一次记3分;
4、违反车速规定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等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不按规定倒车的、等等,一次记1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第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