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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中固定住处的认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4 01:27 标签: 监视 居住 住处 认定

监视居住中固定住处的认定:

1、固定住处必须是合法建筑物。

2、固定住处以犯罪嫌疑人享有居住使用权为要件。

3、固定住处必须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

4、宾馆、酒店不应作为固定住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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