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量刑标准是: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期间的待遇: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